聖經正典

創造宇宙的神,並沒有手寫一本稱為「聖經」的書給人閱讀。祂乃是在不同的歷史時期,向祂的子民和申言者說話,再藉由口傳、記錄、抄寫,流傳下來。西元前四百年左右,有一批以以斯拉為首,被稱為大會堂(Great Synagogue)的文士團體,審定了舊約眾書卷正典的地位。西元三百九十七年,在北非迦太基(Carthage)的會議中,確認了新約聖經的正典。

古時,聖經通常是寫在蒲草紙或羊皮紙上,由於保存不易,需要藉由不斷的抄寫,才得以繼續流傳。在長達數千年的抄寫歷史中,除了制定嚴格的抄寫規定以避免錯誤的發生,也需要文本校勘的工作以確認抄寫的正確性。這些文本與抄本,不僅成為今日各種聖經譯本的繙譯根據,更古老之文本與抄本的發現,也為今日聖經經文的準確度,提供了最直接的證據。

著名的聖經文本有馬所拉文本(Masoretic text)、撒瑪利亞五經(Samaritan Pentateuch)、塔古姆譯本(Targum)、七十士譯本(Septuagint)、六文本合參(Hexapla)。著名的聖經抄本則有西乃抄本(Codex Sinaiticus)、阿勒頗抄本(Aleppo Codex)、列寧格勒抄本(Codex Leningrad)、梵蒂岡抄本(Codex Vaticanus)、亞歷山大抄本(Codex Alexandrinus)等。